English

全国各地广泛开展消防法宣传活动

1998-09-03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徐可 我有话说
消防法9月1日起实施

全国各地广泛开展消防法宣传活动

记者徐可

本报讯(记者徐可)9月1日是消防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北京主要街道9月1日悬挂了标语、宣传画,各城区、街道开设的20多个宣传站前人头攒动,宣传人员在热心地现场解答群众的咨询并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云南省将全省消防法宣传周主会场的横标悬挂在昆明市工人文化宫门前,广场上空彩球飞舞,近万名群众兴致勃勃地参加了“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做遵纪守法好公民”的万人签名活动。福建省开展的宣传周活动则围绕着“十个一”展开,即一场座谈会、一次电视讲话、一次知识竞赛、一次灭火演习、一次执法行动等。河北省消防摄影展也于9月1日在石家庄拉开帷幕。

水火不容情。遭受历史特大洪水侵害的省区没有忽视对消防法的宣传,湖南省开展了消防法进万家青年志愿者行动,在电视台举办了消防法特别节目,此外还邀请人大代表进行消防安全巡访。江苏省则于8月30日晚在五台山体育馆举办了祝贺消防法颁布实施的大型文艺晚会。安徽省9月1日也举办了168全自动电话消防知识服务系统开通仪式,自此,安徽省消防知识信息台将为全省公民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此外,公安部为宣传消防法专门组织了一场消防法宣传专题文艺晚会赴部分省市进行巡回演出,与中央电视台联合组织的全国消防法电视小品大赛也于9月1日结束,与中国教育电视台开展的消防法知识竞赛,目前已发出答卷1000余万份。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